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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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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目录
发布时间:
2018-08-05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),结合学院实际,为方便社会各界、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进一步了解和监督学院招生、办学及其它方面信息,特将学院应公开内容目录发布如下:  一、学院概况:学院名称、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、办学章程、办学特色、办学成就、办学规模及专业介绍、图书藏量、师资情况、机构设置、学院领导简历及分工、各二级学院、中心、处室简介;  二、学院发
依申请公开
发布时间:
2018-08-05
(一)受理机构 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: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办公室)。  办公地址:贵州惠水百鸟河  办公时间:8:30—12:00,14:3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 联系电话:0854-6230003  通信地址: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百鸟河风景区  邮政编码:550600  (二)申请提出 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贵州盛华职业学院
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公文处理办法(暂行)
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使我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处理办法。  第二条公文(包括电报)是传达国家教育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发布法规和规章,指导、布置和商洽工作,请示和答复问题,汇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。公文处理是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领导工作的重要助手。各部门(处、室、馆、学院、部、中心)必须重视和认真做好公文处理
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
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部政府信息,充分发挥教育部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,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,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,规范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,结合教育部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育部政府信息,是指教育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
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
发布时间:
2018-08-05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2010年4月6日发布 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,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,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 第二条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、制作、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开。 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、监督全国高等学校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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